业务联系电话1: 18518166451
业务联系电话2: 18515995173

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通常需要起诉状、双方身份信息、证据等材料。

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需要哪些材料

当要起诉借钱不还的人时,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材料:

首先是起诉状,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书,需明确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、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等内容。

其次是双方的身份信息,包括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,以及被告的身份信息,如身份证号、户籍地址等。如果没有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,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受理。

证据材料至关重要。例如借条、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和借款事实的证据。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支持原告的诉求,让法官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。

如果有证人,还需要证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。证人证言在某些情况下也能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。

另外,如有涉及利息计算等问题,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计算依据和说明。

准备好这些材料后,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。在诉讼过程中,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、关联性和真实性,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二十三条

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

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

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

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

业务联系电话1: 18518166451
业务联系电话2: 18515995173

免费咨询
免费咨询